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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被告人被帶入法庭時,家屬扭頭觀望 攝/法制晚報記者 楊益
  法制晚報訊(記者 洪雪)“我被表弟騙了!”在暫住地,看著表弟和任慶國交易毒品後還一起吸了毒,開庭時,被告人李偉稱自己受矇蔽,並不知道當時在買賣毒品。今天上午,站在二中院受審的李偉一個勁兒地說冤枉。檢方指控其涉嫌販賣毒品罪,另一個被告人任慶國涉嫌非法持有毒品罪。
  39歲的李偉是河南人,來京打工暫住在門頭溝區龍泉霧鎮龍泉霧村。李偉說他案發前與任慶國並不認識。
  44歲的任慶國是內蒙古人,曾因犯搶劫罪,被判過14年刑。
  檢方指控,2014年1月21日22時許,經李偉介紹,任慶國在李偉暫住地內向李光(另案處理)購買冰毒400餘克。
  對於指控,任慶國痛快地認罪,但是李偉不認罪,他稱自己事先並不知道任慶國是去買毒品的,“我受表弟李光矇蔽和利用,我真不知道他們買賣毒品。我錯就錯在讓他們在我家交易。”李偉帶著哭腔說。
  公訴人出示了審問李偉的錄像,李偉當時稱任慶國購買毒品300多克,他介紹李光和任慶國認識。
  “表弟和任慶國以前就認識,沒有我介紹,他們也能做成這筆生意。”對於李偉的說法,任慶國並不認可。他說他到李偉暫住地買完毒品後,還和李偉、李光一起吸了毒。而公訴人稱,如果沒有李偉居間介紹,李光和任慶國的交易也可能完不成。
  該案未當庭宣判。  (原標題:幫人買賣毒品 稱受表弟矇蔽 男子被控涉嫌販賣毒品罪 受審表示錯就錯在讓雙方在自己家裡交易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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